管理办法 补助须知

关于组织实施防疫抗疫工作人员
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富总工〔2020〕10号

  各乡镇(街道)总工会、有关局(公司)工会: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目标,切实落实全区“战疫情、促发展”和“双抢双增”会议精神,促进防控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助力全区旅游服务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安排5000名疫情防控人员疗休养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参加对象
  1、重点安排村(社)一线疫情防控人员,适当安排疫情防控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自行核定。
  2、医卫系统援鄂抗疫人员家庭(含本人及其直系父母亲、配偶和子女),具体人员名单由卫健局核定。
  二、行程及线路安排
  1、行程安排:往返3天(非节假日3天2晚)。
  2、行程范围:富阳区内乡村旅游景点、民宿(含农家乐)。
  三、经费安排
  1、本次疗休养共安排50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2、经费标准:800元/人。
  3、列支渠道:乡镇(街道)、村(社)工作人员的经费由区总工会和乡镇(街道)总工会各承担一半,其余人员经费由区总工会专项列支。
  四、实施方式
  1、提倡各单位采取小团化拼车自驾游方式出行,根据经费标准和有效票据报销经费,如需集中组团,各单位应根据“政府采购旅行社目录”选择承接旅行社。
  2、实施时间:自2020年4月起至8月底结束。
  3、出行期间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好防护措施。
  4、各单位在组织疗休养出行前向区总工会报备。
  五、其他

  请各乡镇(街道)总工会、有关局(公司)工会认真组织好本次疗休养活动,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确保有序、规范、安全、舒适。


杭州市富阳区总工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