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助对象:
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在职职工,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均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补助。
2.补助时限:
当年4月1日起,截至次年3月31日,女职工生育截至次年5月31日。
3.材料清单:
(1)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
①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③申请住院自负医疗费补助的,需提供住院结算单、出院记录和发票的原件或复印件
④申请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的,需提供1-6月或1-12月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用查询单》和规定病种病历本封面复印件。
(2)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
①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③申请住院生活补助的,需提供出院记录和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④申请重大疾病补助的,需提供出院记录、术后病理报告单或其他验证材料。
注:重大疾病经杭州市职工服务中心送审材料并核定病理之后予以补助。
(3)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
①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③术后病理报告或血液检查结果等报告单
④出院记录
注:女职工特殊疾病经市总服务中心送审材料并核定病理之后予以补助。
4.补助程序:
(1) 职工申请医疗互助补助可以直接在“杭工e家”APP或杭州工会网上服务大厅自行申请,也可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由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核准(其中第二、第三种互助项目由市总工会审核通过)后,将补助金打入申请人银行卡。
申请参加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补助的内容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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