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初审。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拱墅区工会困难职工建档申请表》。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对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并建档,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后逐级上报。各基层工会必须确保职工所填《拱墅区工会困难职工建档申请表》的信息准确无误。
2、上报建档。困难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属地管辖原则,上报所属街道(园区)总工会、直属(系统),经过审批后,报区总工会。
3、审核把关。区总工会对上报的困难职工家庭档案严格审核,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进行建档并发放慰问金。
1、日常救助。
日常帮扶救助标准原则上确定为2000元至20000元。
2、慰问救助。
工会开展的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标准和形式,根据当年帮扶资金额度,由当年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专项救助。
专项帮扶救助标准按专项帮扶救助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助学援助。
就读大学的每生每学年3000元,就读高中的每生每学年2000元,如遇上级工会调整救助标准区总工会救助也作相应调整。
请如实填写如下信息,打 * 的信息为必填项。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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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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