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性质和基本职责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企事业单位自成立之日起多久应当组建工会?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职工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建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什么人可以参加工会?
《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都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外商投资企业中外籍员工能否参加中国工会?
外籍员工(不包括外商及其代理人)自愿申请参加中国工会符合会员条件的,可同意其加入工会。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外籍员工回国时,收回会员证,不转会员组织关系。
工会会员可享受哪些基本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者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需要工会去努力维护和保障的法律赋予职工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1.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
2.参与国家和所在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
3.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4.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5.休息休假的权利;
6.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0.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工会会员需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企业工会的主要维权机制及服务职工的主要载体有哪些?
(1)职代会制度:它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2)集体合同制度:它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就涉及职工劳动权益的事项进行协商并签定协议(包括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以及确保协议得以实施的制度。
(3)建设“职工之家”:它是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综合载体。其中心内容是通过各种制度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并通过基层工会的各项卓有成效的工作,把工会建设成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其目的是要达到“两个满意”:一是工会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合格职工之家,使职工满意;二是工会要调动职工积极性,推动企业发展,使投资者经营者满意。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坚持职工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的原则。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会员以《工会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企业工会经费的来源及管理使用有何规定 ?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额千分之五滞纳金。企业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监督和检查。
组建基层工会有哪些基本步骤(此内容见“基层工会组建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