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1.填写《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基层工会经费、资产验资证明》一式三份,请按表上说明,将空格全部填齐。(每份申请表需贴工会主席1寸照);
2.新成立的工会需有开办资金,可由上级和行政拨款并由单位行政出具资金证明(可自行下载资金证明样稿);
3.近期工会资产负债表和当月银行对账单;(新成立的工会无需提供)
4. 上解工会经费证明(上解经费单据复印件);(新成立的工会无需提供)
5. 工会办公场地使用证明;
6. 本届工会成立、换届批复,工会名称变更批复;(可以复印件)
7. 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
8.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 提供主席个人信用记录(江南: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一楼G1窗口 江北:西湖区文三路199号)。
二、变更
1. 填写《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基层工会经费、资产验资证明》一式三份,请按表上说明,将空格全部填齐。
2. 近期工会资产负债表和当月银行对账单;
3. 上解工会经费证明;
4. 工会办公场地使用证明(需盖单位行政章);
5. 本届工会成立、换届批复,工会名称变更批复;(可以复印件)
6. 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
7.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法定代表人证书、社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9、提供主席个人信用记录(江南: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一楼G1窗口 江北:西湖区文三路199号)。